疫情税减免政策,疫情纳税减免政策

admin 19 2025-03-09 08:09:08

支持疫情防控!个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减免政策来了

1、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摘要)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2、各种捐献贡献中,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小型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个体户的增值税都可以得到相应的减免。

疫情税减免政策,疫情纳税减免政策

3、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4、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六税两费减免是全免,即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不需要承担相应的税费负担。为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国务院曾多次发布有关减税降费的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止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支持防护救治 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3、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扩大捐赠免税进口范围。病毒无情,人间有爱,公益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让这份爱传递的更远。

疫情期间最新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关于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其一,对于参加疫情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将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二,对于企业、单位所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防护用品等实物,免除个人所得税。关于支持物资供应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参与疫情防治工作者可免征个税。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将发放一定的工作补助和奖金,并且所取得的补助及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可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疫情税减免政策,疫情纳税减免政策

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扩大捐赠免税进口范围。 支持复工复产 1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止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享受条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或预征率。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哪些税费优惠?

1、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支持物资供应5项,全力保障物资、服务供应,支持物资供应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为疫情防控添力加火。鼓励公益捐赠4项。

2、这些措施将支持抗击疫情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结合,将增进办税便利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将回应社会关切与服务国家大局相结合。比如,拓展升级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4月1号起,进一步扩大对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的试点,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3、困难行业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关键词有三个。第一个关键词是:困难行业企业。财税8号公告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其中,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

疫情税减免政策,疫情纳税减免政策

4、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止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5、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6、为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国务院曾多次发布有关减税降费的政策。其中,六税两费减免是指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六种税收和烟草叶片收购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两项费用的减免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法律分析: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其中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免征增值税,湖北省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在2022年3月31日前,小规模纳税人继续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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