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减免税收政策,疫情期间减免税政策采取
疫情期间免税政策
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间段内,符合上述优惠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执行免征增值税或者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会得到减免,但是相应的减免是有条件的,如在新冠疫情期间经过政府认证对疫情防控做出贡献,或个人单位为预防防控新冠疫情所交予的医药费等防护费。通过公益性质向社会和国家捐赠应对新冠的物资的,也可以获得减免。
一)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享受条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或预征率。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疫情期间一般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小型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个体户的增值税都可以得到相应的减免。法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第一条 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不计入工薪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疫情期间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可享受税费减免政策。在疫情发生以来,各界社会人士纷纷都伸出了援手,把来自海外的多批医疗物资,直接送往至疫情一线地区,为了支持公益热心者的捐赠工作,国家对此也出台了相应的税费减免政策,对于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疫情期间,国家出台了多项减免政策来支持企业和个人。这些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租金减免、税收减免以及贷款支持等。社保费减免方面,针对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等参保单位,实施了不同幅度的社保费用减免措施,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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