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2020年纳税申报,疫情期间2020年纳税申报流程
2020年各月报税期
1、月、6月、7月、9月、12月的申报纳税期限为当月的15日。
2、月、6月、7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当月15日。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7日。3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3月16日。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4月20日。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7日。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3、月15日为星期六,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7日。3月15日为星期日,3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3月16日。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4月20日。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8月15日为星期六,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7日。
4、月、3月、5月、6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2月15日-21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4月5日-7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7月15日为星期日,7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6日。
5、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湖北省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由湖北省税务局依法明确。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6、法律分析:2021年报税时间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 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1月1日至3日放假...2021年各月报税时间 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支持防护救治 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一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3、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参与疫情防治工作者可免征个税。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将发放一定的工作补助和奖金,并且所取得的补助及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可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4、对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1、一般来说,二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截止日期通常是当月的15日。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因为有些特殊月份或节假日可能会影响这个日期。纳税期限通常是每个月的15号之前,这意味着你需要在这个日期之前完成上个月的税务申报和税款缴纳。如果遇到周末或法定节假日,这个期限可能会顺延。
2、二月份税务申报期限顺延至2月23日。二月份的税务申报期限原定截至当月15日,但由于特殊情况,该期限被顺延至2月23日。这种顺延通常是由于节假日或双休日的影响,税务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以便纳税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税务申报。
3、1月、3月、5月、6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为当月15日。 2月15日至21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4月5日至7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7月15日为星期日,7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6日。
4、【法律分析】:2月份申报期截止日期2月23日,根据国税总局关于明确某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函,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2月报税截止日期为2月23日。财务人员可以尽量在放假前完成2月份的纳税申报。
5、法律分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为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统筹做好申报纳税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除湖北省外,全国范围内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础上,再次延长至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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